官官相护的案例近年来占比-官官相护的案例
1.柳宗元的驳复仇议的意思是什么
2.有人说“人要懂:恩大如仇,要把握好你的施恩火候”你怎么看?
3.清朝的“宰白鸭”是什么意思?在清朝的时候为何这么多人做这个?
4.《人民的正义》改名《巡回检查组》,该剧是一部怎样的题材剧?
柳宗元的驳复仇议的意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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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柳宗元《驳复仇议》译文 原文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圭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对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昔日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世。若日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以向,违害者不知所以立,以是为典,可乎?
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音厌)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于吏也,是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难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以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于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注释
天后:指武则天。伏:表示敬畏的词。
陈子昂:( 661—— 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射洪县) 人,唐初杰出诗人、文 学家。二十四岁中进士,曾任右拾遗之 职。
旌其闾;指在徐元庆的家乡立牌坊或赐匾额予以表彰。
令:律令。典:法典。
潜:超越本分。
刺:侦察调查。谳:审判定案。
州牧:一州的长官。
戴天:共同生活在苍天之下。语出《礼记·曲礼》:“父之仇,弗与 共戴天。”枕戈:头枕武器。《礼记·檀弓》孔子说“居父母 之仇”,“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这几句话引自《周 礼·地官》“调人”条。调人:官名。《春秋·公羊传》:相 传是孔子再传弟子公羊高着的一部解释《春秋》的书。引文见 《公羊传》定公四年。
解题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今陕西渭南县)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音韵)。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大,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的要处。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入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译文
臣从记载上看到天后在位的时候,有个同州下圭人叫徐元庆的,父亲徐爽被县吏赵师韫,终于能够亲手杀父亲的仇人,然后自缚其身,投案认罪。当时谏臣陈子昂提出建议:主张将他处以刑,而后在他家乡予以表彰;并且请求将这一案例载入律令,永远列为国家法典。臣个人认为这是不对的。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用以防止。按照“礼”来说不许残害虐杀,凡是做儿子的不应复仇而复仇的,要处以刑而不能赦免。“刑”的根本作用,也是用以防止“”,按照“刑”的规定不许残害虐杀。凡是做官的,无辜之人,要处以刑而不能赦免。“礼”与“刑”的本质相同,而具体运用的对象和方法却不一样,表彰和惩处是不能同时运用到一件事情上的。惩办应当表彰的,这就叫滥杀,是严重亵渎刑法的尊严啊;表彰那应该惩处的,这就叫错赏,是严重破坏礼仪的规范啊!如果以这种做法来宣示天下百姓,传给后代子孙,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弄不清前进方向了,避免祸患的人就不知怎么处世了,用这个建议来做为国家的法典,行吗?
圣人的原则是彻底弄清事理以决定赏罚,根据情由来正确地加以赞扬或贬斥,统一于一个标准而已。假使调查审理了事情的真假,辨明了它的是非,研究了事情的发生而探求它的起因,那么“刑”与“礼”的运用,就能明确地加以区别了。为什么呢?假如元庆的父亲,没有犯下违背国法的罪行,师韫对他的诛戮,只是因为个人之间的怨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对无辜的人加以迫害。州里的长官不去追究他的罪行,刑部的官员不去加以责问,上下都蒙骗包庇。冤屈的呼叫充耳不闻,而元庆能够认为和杀父的仇人一起活着为耻辱,以为身带武器时刻准备报仇是合乎礼义,想方设法,来刺穿仇人的胸膛,正直坚强,严格要求自己,即使丧命也不遗憾,这正是遵守礼而实行义啊。执政的官员应该惭愧,向元庆道歉还来不及,又怎么能去处他呢?或许元庆的父亲,确实有罪,师韫对他的诛戮,不违背国法。这就不是在官吏的手中,而是于国法啊。国法难道可以仇视吗?仇视天子的法令,而奉行法令的官吏,是骄顽凶横、犯上作乱啊。逮捕他并处以刑,正是用以明正国法,又怎么能表彰他呢?
而且陈子昂的议状中说:“人必定会有儿子,儿子也必定有双亲,因为爱自己的双亲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状态谁来解救呢?”这是太不明白“礼”了。“礼”所说的仇,是怀着冤屈悲痛而无处申诉啊,不是指的犯罪违法,陷于刑之中。若说:“他杀了人,我就杀他。”不去评断是非,不过是欺负孤单力弱的人罢了。这违反经典、背离圣人的教诲不是太过分了吗?《周礼》说:“调人的职务就是负责处理人们之间的怨仇的。”“凡是而符合义的,便命令者亲属不许报仇,假如报仇使处。”“有为报复而的,全国的人都仇视他!”又怎么会发生因爱自己的父母而互相仇杀的事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罪不当诛而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罪合该;儿子报仇,这是会引起不断地互相仇杀的行为,虽然报了仇但却消除不了祸害。”现在如果能采取上述原则来审断双方的相杀。就符合礼了。
况且不忘父仇,是孝;不惜一.是义。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规定,尽了孝道并为义而赴,这一定是个通达事理而明白道义的人。通达事礼明白道义的人,难道他会把王法看做仇敌吗?陈子昂反而主张把他处,亵渎了刑法,败坏了礼义,它不能列为国家法典,是十分清楚的。
请求把我的议状,附于律令之后。有审理这类案件的,不应当按照以前陈子昂的意见去做。谨对此提出上述建议。
有人说“人要懂:恩大如仇,要把握好你的施恩火候”你怎么看?
现在我个人感觉,人帮助人,作用不大。外来的力不是原动力,只能助其表。就跟那句古语:授人予鱼,不如授人予渔。如果你想教他捕鱼,而他就是不想学。他就想从你那里得到鱼。那样的人,我感觉应该远离。结局就是:把米恩,斗米仇。有的人真是有上进心的,就是现实无奈,怪就怪天意弄人吧!
分享几个小故事
第一件, 我家楼下几年前有一个麻辣烫摊子,那会儿我下班了总要去坐坐,同老板娘聊聊天。 一来二去我和老板娘成了朋友,有大概一年多吧,傍晚时分我总是在那里度过的。 老板娘生活不怎么容易,丈夫酗酒没工作,儿子在念小学。 也许是为了交情,又也许有那么一点点恻隐之心……在某年老板娘过生日的时候,我给她的摊子添置了几把很便宜的折叠椅,因为偶然听她说,几把旧椅子坏掉了怎么修也修不好。 老板娘因为这几把椅子感谢了我,过了几个月她开始伸手管我要补锅的钱——那次我给了,不多,几十块,但心里已经开始有点不舒服。再后来就是问我家有没有别人送的我们自己用不掉的烟酒,她想用这些托关系给老公找工作。最后一次她提出要求,是她小孩升中学的时候,老板娘问我,有没有多余的闲钱,她儿子要交择校费现金不够…… 后来的事就比较简单了。我换了一家麻辣烫光顾,并且再也不喜欢和那里的老板聊天了。
第二件, 这件事的主角是我姑姑,她有个关系不冷不热的老同学找上门来,一进门就拉着自己孩子管我姑姑叫干娘……原来是孩子高考想进南大,来走关系的。 我姑正好认识那孩子想考的专业的学院院长,给打了电话,分儿下来之后,这个新认的干儿子顺顺利利地圆了自己的南大梦。 这故事的结局挺那啥,姑姑那位老同学主动同姑姑断绝了所有联系。电话不接,QQ拉黑,哪怕在商场偶遇,也别开脸装不认识。那会儿我刚工作,骨子里透着稚气,我问姑姑,这个人怎么那么奇怪,你帮了她她还这样对你。姑姑一笑,说这年头人都这样,没事没事。
第三件, 最近我一直在广播的56岁老极品……抱歉我隐瞒了他的真实背景,他不是我们老板的亲戚托老板照顾的长辈,而是老板的小学同学。 这个人从组zhi部二线出来,被某个骗子公司骗得倾家荡产,老板出于同情,把他接到我们公司来养着。每个月也不要他做什么事,给他五千块,算让他养家糊口。 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可这个人见老板人好,就肆无忌惮地以各种理由管老板伸手要钱。他才来不到半年,除去工资以外,已经从老板那里扒到了七八万……现在每隔三天,他就会找个理由大手一摊地要钱。而老板,虽然每次也会多少给他一些,但应承的数额越来越少,脸色也越来越冷……这个老极品刚来时老板眼中洋溢出的真诚的热情已经几乎没有了。 他现在仍旧呆在我们这里,我们估计他不久就会走人吧。
这类的事情挺多的,如果非要从中学到点经验,我自己的经验是这样的:
1、你真心想帮人的时候,就不要想着让对方报答的事;
2、如果你想让对方报答,就要第一时间索取感激的果实,拖得越久越要不到,还会反目成仇;
3、人情是越用越薄的东西;
4、我爹曾经给我讲过……某个人要饿了,你给他一碗饭救活了他,他或许会感谢你一辈子;但你如果送他一百个谷仓让他成了财主,他心里也许只会想着一件事:原来我快要饿的时候,还有人能活得这么好,行,你给我等着!不要施给对方报答不了的恩,谨防恩大成仇。
俗话说,喂狗别喂饱,对人别太好。这是老祖宗留给我们后人的忠告。
有这么一个故事不知道大家听过没?有一次一个男子在街边路过一个乞丐,看他可怜,每次就会给他丢下10块钱,乞丐就靠着这个男人每次的10块钱生存,可有一天,这个男子路过的时候,没有给乞丐钱,乞丐就非常生气,说你为什么不给我钱?男人说,我成家了,我要照顾家里人,不料这乞丐说了一句:“你竟然拿着我的钱去养别的女人和孩子!”这个故事就深刻说透了这个道理!
一碗米养个恩人,一斗米却养个仇人。也就是说,一个人饥寒交迫的时候,你给他一碗米饭,他可能感激得痛哭流涕。但是如果你继续给他米,他就会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一碗米不够,俩碗米不够,三碗四碗同样不够,你给的再多,只要拒绝一次他的要求,立马翻脸。
所以说人的欲望就像海水,喝的越多,越是口渴。它就像你灵魂中的痒,痛,可以忍住,而痒确是越挠越想挠的!
所以说,恩大如仇,施恩也要把握分寸,掌握火候。
我觉得这是这个问题和人性有很大的关系,朋友有一颗糖,你也一颗糖,你把你的糖给他了,他不会觉得有啥问题,只会觉得你不需要罢了,当他急需一颗糖来救命,那你把你的糖给他了,他会感激你救了他的命[微笑]如果你天天给他一颗糖,当他习惯了,他就觉得理所当然,当有一天你把糖给别人了,他还会憎恨你,他都忘了,本来这颗糖就不属于他[微笑]所以每个人都会有占有欲和自私的心态,不是每个人都会反思自己,或者心怀感恩[微笑]我们能做的就是量力而行,无愧于自己就好,至于别人要怎么看,就交给别人吧[送心]
1、施恩不能太快
无论何种关系,都是一个互相交换和投资的过程,投资包括服务、 情感 、资金等投入。
但是如果手下人投资之后,你很快的就给予回报,一方面手下的投资太少,
无法形成利益加倍上溯回流,另外会被认为是一种平等交换,
对领导会失去了 情感 的依赖,变成了利益交易,也就失去了施恩的意义,就没恩的意思了。
2、施恩不能太频
《罗织经》明确说:恩不可过,过施则不继,不继则怨生。也就是,好处不能频繁的给,如果给的过于频繁,作为手下的欲望就会无限的膨胀,胃口会越来越大,接下来如果不能持续高密度的施恩,就会生出怨气,这就是恩生怨的原理。
另外,持续不断的给予,就丧失了奖励的不确定性,施恩奖励只有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才能有惊喜,才能让手下有激情去付出更多。现实中,好猎人都不会把猎狗喂得太饱,甚至要饿着猎狗,这样狗看到猎物时,才凶猛。
3、施恩不能太露
中国人大多好面子,如果领导把给手下的好处天天挂在嘴上,唯恐其他人不知道,这样手下心理肯定不是很舒服,在其他人眼里,他变成了领导的狗,要承受很多非议。另外,如果领导太暴露了你们之间的关系,这对自己的管理会产生混乱。大家会背后认为领导偏心,而让更多人远离。
所以,施恩是需要讲究合适度、隐蔽性和节奏感的。很多人犯错,就是不能把施恩作为驾驭策略领悟,而是随性而为,不去换位思考,不懂其他人的想法,这样无章法的施恩,不仅仅会得不偿失,跟有甚至会起到反作用。
谈完施恩原则,再谈立威原则。领导如何立威,很多人摸不到门道,往往弄得怨恨沸腾。如何找人立威,让自己拥有震慑力,这是一门学问。
老话常说“斗米恩,升米仇”这句话是不无道理的。如果把握不好施恩的火候,那么恩会演变为仇。实例:
九十年代村里有两家是前后院,后院的那家日子相对强一点,而前院这家当时三个孩子,除种地外又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经常是捉襟见肘。
前院这家女主人没文化,不会算账,两口子约定男人不在家时缺任何东西就去后院借,男人回来后再还。小到酱油洗衣粉,大到粮食、食用油。由于都是邻居,后院也就习以为常了。这样的习惯持续了几个月。
有一次,前院男主人连续半个月不在家,女主人便去后院开始借食用油,用一个小瓶子装,过几天又借大米,还有喂猪用的玉米面。后院女主人一一记好了帐。
前院男人回来几天了,依然没有还后院的东西,后院女主人犯嘀咕了,这都好几天了,怎么还没有还东西的迹象呢!又等了几天以后,她终于开口问前院。前院女人顿时不高兴了,不就欠你这点小物件啊,还值得跑来问。一气之下把所有东西还清,好久没搭理后院邻居,见面都装作没看见一样。
后院女人满身委屈心里想着,我怜你不会算账,你家男人和我们家说好他不在家时你缺什么就到我家借,我不嫌麻烦(借酱油或食用油时用小瓶装)
解你燃眉之急,可好借好还,怎么我和你要你就翻脸了呢!
施恩要有度,丑话说在前。有些人会因别人给予的第一次恩惠感激涕零。但是不断施恩无节制的时候会认为理所当然,当有一次你拒绝时,你便是他的仇人了。望大家引以为戒,掌握施恩技巧,既能帮助别人的同时,又不至于养个仇人。
正确。施善的人与得善的人都要把握好“度”。
斗米恩升米仇,老祖宗用经验告诉你。
从古至今,这种例子比比皆是,你如果在他危难的时候给了一点小小的帮助,堪称之“雪中送炭”,但是你如果一直帮助他,时间长了他就会视为理所当然,哪天你停止帮助,他轻则怨恨你重则把你当成仇人。
前几年演员孙俪曾一度陷入捐款事件里,一名大学生发了长文控诉孙俪停止了对他的捐助,如若不了解事情始末,肯定要对孙俪造成误解,认为其沽名钓誉等,但是事实真相却恰好相反,这名大学生早在高考落榜时孙俪就资助了他学费复读,考上大学后就资助他学费生活费等等,但是随着孙俪对他一直的帮助,他也当成了理所应当越来越过分,谈恋爱、买手机、打 游戏 等等,孙俪最后停止了对他的帮助,他恼羞成怒,遂在网上发表长文来控诉孙俪。
也许刚开始他是知道感恩的,但是随着时间一长,他把孙俪给他的帮助视为理所应当,孙俪停止了帮助,他还恼羞成都了。
俗话说“小恩养贵人,大恩养仇人”,这做人呢,要懂得感恩,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不要把别人的帮助视为理所当然,一副自己接受的心安理得的样子,看着就是得寸进尺的嘴脸。当然施善的人也要把握好度,不要不管不顾一昧的帮助,最后得到农夫与蛇的下场。
大恩如大仇,刘鑫对江歌就是最好的证明。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施恩要有度。当交情不够深的时候,当自己不够强大的时候,当对方不够好的时候,当事情太大的时候,不能轻易帮大忙。何况是人命关天的事,这个恩情对于刘鑫太大了,她承受不起,到最后和江母翻脸为仇,对簿公堂。
都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当受恩者无以回报的时候,人心的自私就显露无遗。
《红楼梦》我们都看过,当贾雨村刚上任就碰到薛蟠一案时,本想秉公办案,一个面熟的衙役挤眼阻止,给他一个护身符,暗示他薛家得罪不起,并出主意,放了薛蟠。对于刚上任的贾雨村,是帮了大忙,不是衙役阻止出主意,在官官相护的官场,也许因此就会仕途渺茫。对衙役,最初是感谢,后来一琢磨,衙役知道的太多,对自己不安全,终于找理由把他发配了。
由此想到,在生活中,在职场中,在人和人的交往中,最忌讳交浅言深,更忌讳交浅恩深。
当你还不是非常了解一个人的时候,切记不能谈太深的话题。比如谁和谁的关心系,比如谁谁谁的隐私,俗话说祸从口出,你不知道也许别人直间的关系更近。你说的话一个转身,就穿给了当事人。
所以,当我们在有心想帮助别人的时候,应该警醒,凡事要适度。无节制不看情形的施恩,害人害己。
有人说“人要懂:恩大如仇,要把握好你的施恩火候”你怎么看?
古人云:知恩图报,善莫大焉。懂得知恩图报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准则,是做人的底线,所以我们谴责那些忘恩负义的人,那些以怨报德的人。我们的文化教育一直告诉我们要做一个懂得感恩的人,西方有感恩节,虽然我们没有这样的节日,但是我们是传统美德,是融于日常生活的,比一个节日更重要。
有些人施恩并不图报,有些人施恩希望你报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这并不奇怪,很正常,很符合人性。小恩小惠的很容易就报了,但是大恩很多时候就是拼了命也无法报答。
人都是自私的,可是又有有些人认为自己并不自私,他们标榜着自己高尚的道德,整天把对你的恩情挂在嘴边,这实际上是一种道德的贪婪,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他们不管对方是否接受得了自己庞大的善意,认为自己是出于好意,实际上他们这是自我满足,是道德,完全无视别人的想法。他们满足于施恩的自豪感,但不体谅那些受恩者被施恩时那低人一等的痛苦。
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学会换位思考,每个人都想别人欠自己情,而不是欠别人情。但是帮助别人的时候,最好是"点到为止",不要让你的"大恩"让别人成为小人。
古时候有一个朴素的故事:“升米恩,斗米仇”。是说当一个人快被饿的时候,你给他一升米,他会把你当作恩人;可你要给了他一斗米,这里的的“斗米”是不确切的数,其实是指的更多的米,受恩者习惯了一斗米,就希望两斗米,习惯了两斗米,就希望三斗米......欲望一次不被填平,那你就成为我的仇人了。
在中国,乃至整个儒家文化圈,“大恩如仇”这个概念一直是存在的。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接受了别人的恩情而自己无以回报。所谓恩重如山,并非恩情之浩大,而是形容大恩所带来的压力如巨山压背般沉重。这是任何一个有良知的、重情重义的人都不能承受的重量。面对恩人,如同面对债主,而且是那种好像永远都还不起、还不尽的债。大恩在接受时是惊喜,在回忆时是感动,但在面对时,则是痛苦!大多数人是不愿意见到自己的恩人的,却非常愿意以一个恩人的身份见别人。看到别人的生活因为自己的照顾而变得越来越好时,该有何等的成就感?如此,那些大人物的忘恩负义和宽宏大量的矛盾,我们也不难理解了。
董明珠是一个为格力集团建立了“不赏之功”的职业经理人。董明珠2015年在央视《开讲啦》节目中回忆道:“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不是我回来帮忙,格力不会有今天。”甚至最近说:“当然,我觉得格力是董明珠的,董明珠是格力的都没错。”
2016年她被免除了在格力集团的董事长职务;包括董明珠的老领导最新的自传《我执掌格力的24年》提到,外界有声音,说“没有朱江洪就没有董明珠”,这句话或许有一定道理。“因为我,她走上了企业的各级领导岗位,站在格力这个大舞台上,才有了她大展拳脚的机会。当然,她个人也很努力,对工作尽职尽责,不断磨练,不断成长,最终成为全国知名的企业家。”,但“没有董明珠就没有格力”,恐怕就值得商榷了。
执着于别人对自己的恩惠,执着于自己给别人的恩惠和执着于自己对别人的仇恨都是不智慧的做法。施恩的时候越是不图报,越是淡化自己的作用,受惠者的压力越小,他的表意识里面即使忘记你对他的恩情,但潜意识里面还是会记住的,所以他不会轻易的背叛和离开你。
别人对你的恩惠,如果你很需要,那么你要坦然的接受,不要给施惠者紧张的感觉,你越是自然的接受,他越是快乐。我们在能力范围之内,都会有帮助人的快感,这是利他基因的作用。虽然,忘记和好像忘记,是有区别的,这个很难拿捏。
对于任何的帮助,都应该是救急不救穷,一个人在情况紧急时则能帮就帮,这样他会感恩。但如果一个人长期不劳而获,甚至把别人对他的帮助当做理所应当,突然有一天别人无法继续帮助他的时候,他会立刻反生出怨念,以及极大的恨意。所以说施恩最好的方式应该是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玫瑰]
清朝的“宰白鸭”是什么意思?在清朝的时候为何这么多人做这个?
其实就是一种顶包,如果一个人犯了不可饶恕之罪,然后被人判了刑,这个时候他想活命,而且他还特别有钱,此时他要怎样才能活命呢?找一个人顶替他一下!这件事情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是在满清那个时候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上面大家都知道的公开秘密,有钱的人有钱,所以他犯的罪,有的时候都可以不用。通常花钱的要么是富贵,人家要么就是有权有势的,花钱买的起,而当顶包的那些人则是没钱穷得要命或者是生握在别人手里边,所以不得已过来顶包的。
两边存在一种合作的意愿,而作为被宰的那一方其实根本就没有任何能力反抗,第一,对方有钱花了钱之后等于买了你的命,而且这种生契约一般都不再被宰的人手里面,而是在能够掌握被宰人的命运手里面,比如说曾经有一个例子就是一个被宰的人被当官的给发现了,然后劝他说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啊,赶紧回家能不能把这件事事情给忽悠过去,让真正的人过来付钱,结果那个人回家了两天又回来说家里买他的命的钱已经花光了,他父母不愿意去还这笔钱,所以就让他过来继续当被宰的那个人。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被宰的人通常都没有任何能力去反抗,毕竟这件事情关乎到的是自己的生,所以花钱的那个人基本上都要打点清楚,保证这个人心甘情愿或者是没有任何差错的,帮他顶了这次包。
第二点就是官官相护。怎么讲的,牢笼里面换了人顶包这么大的事情出现在了防守严密的监牢里面,这个能量得有多大,这一点大家可能都没有意识到,都认为被宰了那一方毫无能力反抗就行了,但事实上这种事情真的要发生,没有官员的庇护根本就不可能。少数几次被查到,被顶包的那些案例里面都有官员的迁入,而且官员真正查下去一个比一个大,所以真正拿过去买这些白鸭的钱更打点上面,让上面来负责掩护,你做这件事情的钱根本就不成正比,后者所花的钱比前者要多太多了,上面逐层的打点,然后花了钱之后才允许你有这种宰白鸭的现象。
《人民的正义》改名《巡回检查组》,该剧是一部怎样的题材剧?
这部电视剧主要来说就是讲的官场的行贿黑暗,官官相护,故事首先呢是由一位国家部委的项目处长被人举报受贿千万。那。当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何亮屏也就是陆毅所饰演的这个角色前来搜查的时候呢,他看到的却是一位长相憨厚,衣着很朴素,家徒四壁,老农民在简陋破败的旧房里吃炸酱面。所以说这个现象呢,很多人会觉得这样的人怎么会贪污呢,其实往往这就是他们所遮盖自己。
丑陋的。内心所扮演出来的,朴素的外表。那这位腐败分子的面具揭开之后,整个故事推向了。注,要故事的高潮预制案件牵连的呢,甚至是。h省荆州市副市长丁一镇。但是他在抓捕的时候却获得一位神秘人的相助,逃到国外去了。在调查整个反弹事件的过程中,反贪局长陈海却遭到了离奇的车祸。所以侯亮平被调至四处查明,所有的事情的。前因后果,在一层一层的揭开事情的本来面目。
《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主要讲的是:一位国家部委的项目处长被人举报受贿千万,当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侯亮平前来搜查时,看到的却是一位长相憨厚、衣着朴素的“老农民”在简陋破败的旧房里吃炸酱面。
当这复位腐败分子的面具被最终撕开的同时,与之案件牵连甚紧的H省京州市副市长丁义珍,却在一位神秘人物的暗中相助下,以反侦察手段逃脱法网,流亡海外。 案件线索终定位于由京州光明湖项目引发的一家H省国企大风服装厂的股权争夺,牵连其中的制各派政治势力却盘根错节,扑朔迷离。 H省检察院反贪局长陈海在调查行动中遭遇离奇的车祸。 为了完成当年同窗的未竟事业,精明干练的侯亮平临危受命,接任zd陈海未竟的事业。 在H省政坛,以H、书记高育良为代表的“政法系”,以H省委常委、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为代表的“秘书帮”相争多年,不分轩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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