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痹大意的事故案例-麻痹大意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心理因素之一
1.路上撞了一只狗
2.防微杜渐话题作文
3.挤伤安全事故案例的心得体会
4.震撼人心又可以教育人的安全事故
5.2月25日唐山安全事故感想
路上撞了一只狗
凌晨,一男子驾车撞一条未牵绳的搜救犬,驾车驶离事故现场,事后驾驶员被追责,因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逃逸行为而负事故主要责任,驾驶证被扣12分,处1500元罚款。
狗是人类的朋友,在农村,狗被用来看家护院;在城市,狗被当作宠物,狗与饲养人之间往往会建立起深厚的感情。
那么一旦在公路上驾车撞一条狗,直接驾车离开,算不算“肇事逃逸”呢?
首先,肇事逃逸的构成要素
“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注意,这里所说的“法律追究”既有刑事层面,又有民事层面,既包括刑罚、拘留、罚款、扣分,又包括民事经济赔偿。无论逃避何种“法律追究”,均涉嫌肇事逃逸。
同样,不少人心理上存在误区,认为只有撞人逃逸后才涉嫌“肇事逃逸”,实际上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无论是撞了人,还是撞了猫、狗等宠物,甚至是撞了绿化带、电线杆、隔离带、墙壁等,只要是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者公私财产损失,不停车处理而直接驾车离开,都涉嫌肇事逃逸。
按照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具体到撞伤或撞狗狗,对于饲养人而言,狗狗是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符合上述“财产损失”的范畴。
因此,撞一条狗后,直接驾车离开,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的关键点在于:
1,假设狗有饲养人,也就是属于某人的个人财产,无论狗价值多少,都给其造成了财产损失,驾车驶离就涉嫌肇事逃逸;
2,倘若狗没有主人,是流浪狗,那么不属于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的财产,交通事故没有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也就不构成肇事逃逸。
下面我们结合一个实例具体说明一下:
凌晨撞搜救犬,驾车直接离开,被认定为主责,扣12分、处1500元罚款
2020年3月3日凌晨,寻乌县一男子驾驶白色车辆行驶在公路上,突然前方出现几条未牵绳的、在马路上奔跑的狗,男子刹车不及,当场撞一条狗。
事故发生后,男子并未下车处理,而是直接驾车驶离了事故现场。
狗的主人在发现事故后,报了警,交警方面通过调取事发地点的监控第一时间锁定了肇事车辆,并联系车主处理。
事后经认定,该狗是寻乌县蓝天救援队的一条搜救犬,经过特殊训练,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交警在处理事故时认定,狗的主人范某在凌晨的马路上遛狗,但并未牵绳,未尽到保管、看管义务,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驾驶男子未确保安全行驶,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却驾车离去,构成交通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
最终,驾车男子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狗亡的损失,赔偿狗的主人,同时被以“肇事逃逸”处以1500元罚款、驾驶证计12分的处罚。
此类事故中的责任划分:
有人可能会有疑问,狗的主人在遛狗时没有牵绳子,同时各城市都要求凡是饲养狗狗就应当办理“狗证”,狗在路上并不具有“路权”,因此狗的主人也应当负事故责任。
这种认识并无错误,发生此类交通事故时,对于双方事故责任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狗拴了绳子,驾驶人逃逸,则驾驶人全责
狗如果有“狗证”,主人在遛狗时拴了绳子,那么饲养人就没有责任,而驾驶人“肇事逃逸”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在赔偿狗亡的损失的同时,还会被计驾驶证12分,处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更为严重的则会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狗没拴绳子,驾驶人没逃逸,则饲养人全责
如果狗狗没拴绳子,那么违反了相关规定,驾驶人正常行驶,在发生事故后积极下车处理,则驾驶人无责,饲养人承担全部责任。
此种情况下,饲养人还需要承担车损方面的损失。
3,狗没拴绳子,驾驶人逃逸,驾驶人一般认定为全责、饲养人次责
相较于“没拴绳子”而言,逃逸是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驾驶人一般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饲养人负次要责任,就如同上文中我们说到的案例一样。
遇到这种事故时,应当如何处理?
有些司机开车上路可能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撞上的只是一条狗而已,又不是人,因此直接驾车驶离了。
其实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虽然在狗的价值不是特别巨大的前提下,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还是要被扣分、罚款的,严重的还会被并处拘留,得不偿失。
遇到该类交通事故的时候,正确的做法应当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1,停车,查看事故现场、保护好事故现场,将车辆挪移到不影响交通的边缘位置上,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2,无论是否确定狗是否有主人,都应当报警,假设后期无法寻找到狗的主人,或者认定为流浪狗,那么一般会撤案处理,不记分不罚款;
3,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承担后期车损、饲养人的损失;
4,切记一点:千万不要驾车直接离去,否则既避免不了赔偿狗狗亡的经济赔偿,同时还会因“肇事逃逸”而被罚款、驾驶证记分。
写在最后:
综上,对于开车上路撞一条狗的交通事故,千万不要直接驾车驶离,即便是在没有狗饲养人在场的情况下,一定要先报警处理,由交管部门调查狗是否是个人财产,如果是流浪狗,那么肇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狗是有主人的,那么由保险公司负责调解赔偿即可。
假设直接驶离,那么逃避不了赔偿责任,而且因为“逃逸”行为的存在,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自己也会因“逃逸”而被记分、罚款。
其实不单单是针对狗、猫这类宠物,对于公私设施,比如绿化带、路灯杆或私人的墙壁等,都适用以上处理原则,万不可麻痹大意。
防微杜渐话题作文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是出自《韩非子·喻老》中的一句话,后来广为流传,并演变成为今天的一条哲理成语。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千里长堤虽然看似十分牢固,却会因为一个小小蚁穴而崩溃的道理。更是警示我们世人,事情的发展是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当存在微小的安全隐患时,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正确及时处理,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所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及时处理好不完全因素,避免事故或灾难的发生。众所周知,2003年8月14日发生于美国东北部及加拿大部分地区的大面积停电事故。就那次停电事故,对美国及加拿大的航空和陆路交通,正常科研,生产与居民生活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影响,并直接影响到美国国家秩序的稳定,成为当时震动世界的大新闻。据美国经济学家估计,美国那次历史上最大的停电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天高达300亿美元。作为世界上头号超级大国,美国的电力设施也堪称是世界一流的。如果把它的电网比喻成千里之堤,也可以说是铜墙铁壁铸成的长堤。然而,就那样一个世界一流的大电网,由于对预警迹象的不够重视,致使电网陷入了大面积瘫痪的状态,真是应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这句中国老话。
距离美国大停电仅半个月,2003年8月28日傍晚,国际大都市伦敦也遭遇了大面积停电的厄运。而引起停电事故的原因,仅是工作人员麻痹大意,安装错了一个保险丝。类似的事故案例,可以说是不胜枚举,而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也都是那一个个小如“蚁穴”般的原因。纵观历年来的各种事故,至少应有九成以上的事故应该说能够避免。然而,就是因为部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心中抱有“小小蚁穴,微不足道”的侥幸心理,才发生了许多本不应该发生的悲惨事故。从而给国家、企业、家庭及个人带来了重大损失和无比伤痛。在这些事故中不难看出,如果把生命比作长堤,监护意识的淡薄就是生命长堤中的蚁穴。其实,蚁穴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把它与长堤联系起来。如果单说违章操作的那个分解动作本身也不可怕,可怕的就是把那个动作与电网联系起来,就象饮酒一样,饮酒本身是生活的一项乐事,但是要把饮酒与驾驶联系起来,生命之堤还能牢固吗?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穴之不除,堤将不存呀!希望在座的各位朋友,要牢牢树立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让我们的电网,我们的生命变成坚不可摧的金刚之堤,让小小的蚁穴永无藏身之地!
挤伤安全事故案例的心得体会
2006年7月,华中某制桶公司钢材仓库利用一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在吊运钢卷板作业时,由于起重机操作者站位不当再加上误操作,操作者被吊载挤压在钢卷板之间受重伤而亡。新的体会(1)地面操作的起重机由于采用跟随式操作使操作人员离吊载太近,经常发生吊载撞击、挤伤、砸伤操作者,所以凡是使用跟随式地面操纵的起重机操作者必须时时刻刻注意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2)地面操作式起重机的操作者在起重吊装作业中,必须善于观察好作业环境,选择好吊载的安全通道,选择好自己安全合理的站位。(3)看清看准操作按钮后再按动,以防误操作,为了安全可以采取先点动一下按钮不要直接起动。(4)起重机操作者要保持精神集中不可麻痹大意,不然后患无穷。
震撼人心又可以教育人的安全事故
山东蓬莱幼儿园校车事故
事件:
2014年11月19日,山东蓬莱市潮水镇四村机场连接线附近,一辆涉嫌超载的运沙货车与一辆接送幼儿园孩子的面包车相撞。事故造成包括11名幼儿在内的12人亡,3名幼儿受伤。
面包车为当地潮水四村幼儿园所雇用,不具备校车资格,核载8人,事发时载有15人,非法从事接送幼儿活动已近3年。事后,烟台蓬莱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亡罪对肇事货车驾驶人、货车司机所在的建材公司法人代表、幼儿园园长、面包车车主4人刑事拘留。
点评:
12条鲜活生命的瞬间陨落,让人们在痛惜之余,深省的不只是校车安全问题本身。2012年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虽然早已为校车行驶画出了一条清晰可辨的“安全线”,但是,本应载着孩子们开开心心上学与放学的校车却屡屡酿成惨剧。
在2014年11月19日至12月4日间的半个月里,山东省就接连发生了四起“校车”事故,导致16人亡,其中学生14名,受伤25人。
校车惨剧屡屡发生的最重要原因,是相关责任主体习以为常的“凑合”思维—私立学校和办学经费短缺的落后地区学校,为了缩减办学成本,对于“带病”上路或“超期服役”的故障校车视而不见,抑或是让本已“病痛缠身”的校车“凑合”使用。
面对大量血淋淋的教训,面对那些已然为校车殉葬的孩子的灵魂和他们亲人破碎的心,我们还能在麻木不仁中让校车“凑合”上路吗?我们为思维深处那些早已习惯成自然的“差不多就行”的“凑合”思想所付出的代价还不够沉重吗?
2月25日唐山安全事故感想
一、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
春节临近,多数建筑施工项目进入停工收尾阶段,现场人员容易产生麻痹大意思想。部分项目仍在加班施工或处于开复工波动期,遇有大风、降温、降雪等不利天气,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思想上再重视,责任上再落实,措施上再强化,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稳定。
二、认真做好停复工巡查防控
要严格按照施工条件要求落实低温停工指令,停止大规模主体施工,减少室外施工作业,妥善落实低温作业防控措施,坚决避免赶抢工期、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气温回升后小范围临时恢复施工的,要认真按标准检查施工安全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避免盲目复工。
三、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要毫不放松地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已经停工的,要认真做好现场封闭和巡查工作,严防外来人员意外伤害和火灾等事故;仍在施工的,要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从严巡查、从速纠正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要组织和指导广大建设类企业,利用冬闲时期开展多层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剖析典型事故案例,用血的教训警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人员,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安全专家授课、业务骨干交流、现场实操演示等形式,提高安全操作技能。要深入查找企业主体落实方面的机制性问题,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五、严格安全生产应急值守
要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落实单位负责人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畅通安全工作信息渠道。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加强公园景区、燃气、供热、供水等方面的安全防范。要妥善做好春节前后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确保行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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