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亡政息现在的意义-人亡政息的典故
1.反腐倡廉文章1000字_关于反腐倡廉的文章1000字
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意义是什么
3.让群众监督“厉害”起来有何意义?
4.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战略有何重要意义?
反腐倡廉文章1000字_关于反腐倡廉的文章1000字
当今世界,反腐败是各国政府和执政党普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在我国,尽管党和政府在建设廉洁政治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成效。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反腐倡廉 文章 1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反腐倡廉文章1000字篇一:反腐倡廉论文[摘要] 反腐倡廉是我党面临的首要政治任务。腐-败来自于公共权力的失控和滥用。改革开放以来,腐-败之风愈演愈烈。反腐倡廉,“一靠 教育 ,二靠制度”。要借鉴古今中外反腐倡廉的 经验 ,坚持不懈、百折不挠地完成这一艰巨的社会工程,创造一个清正廉明、法制健全、高度民-主、文明的现代化社会。
[关键词] 反腐倡廉 道德教化 健全法制
同志在党的十六大 报告 中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反腐倡廉是我们党面临的首要政治任务。当今世界,腐-败现象正在全球曼延,改革开放以来,官员腐-败已成为我国的重大社会问题。尤其近几年各类大案要案不断攀升,陈-希-同、成克杰、胡长清等政府大员案件再次敲响了警钟。治理腐-败、必须采取切实有效 措施 ,并可借鉴中国的历代及国外反腐倡廉的经验,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更大的成就。
(一)
腐-败来自于公共权力的失控和滥用。孟德斯鸠曾断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曾分析:“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由此可见,腐-败完全是由于公共权力失去约束或社会约束力不够而造成的。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利用权力的职能为己谋私,危害他人及公共利益,结果使为公众服务的公共权力走向其反面,成为危及公共利益的权柄,成为贪官污吏发家致福的资本。“千里做官只为财”成为千古“遗训”,西晋的王恺,石崇、宋代的“六贼”(蔡京、朱 勔 、王黼 、李彦、童贯、梁师成)明代的严嵩、清代的和坤,无一不是手握大权,大发横财。和坤被嘉庆皇帝抄出家产共折银二亿二千三百万两,相当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国家财政总收入四千三百五十九万两的五倍,可谓前无古人。建国之初,中央领导特别注重廉政建设,人心清淡,天下太平。但是,改革开放之后,环境和形势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就不可避免地造就了腐-败现象灰复燃的契机,各类腐-败案件与日俱增,直接危及国家和执政党的生存亡,国人对此无不忧心忡忡。纵观历史全局,我们不难分析当代社会腐-败滋生的动因。
首先,社会历史的变革,为各类腐-败现象造就了一定的现实时机。改革开放使我国改变了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逐渐向市场经济过渡。国门打开,过去封闭条件下的理性观念也随之瓦解,西方的拜金主义,金钱至上大举登陆。东西方物质生活的强烈反差,从根本上动摇了一些官员的精神意志,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俘虏。在这一历史过程中,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都处于传统和现代因素的并存交替之中,两种体制两种经济模式并存的混合型体制其明显的缺陷是政治管理机制与经济运行方式缺乏高度的和-谐,利益关系不能圆满调节,身居官位,大权在握的官员们趁机以权谋私,权力与金钱的交易在所难免。这是近十几年来各类腐-败案件不断发生的社会原因。
其次,制度约束力下降,对各级官员的监督明显弱化,这使得贪污腐-败有机可趁。正如____所言;法制不健全,制度上有漏洞,坏人就会趁机横行,好人也无法做好事。建设中国特色面社会主义仍然处在探索之中,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制度只能一步一步地完善。制度的缺陷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腐-败分子在制度的空档中频繁作案,危机社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反腐倡廉,预防犯罪,没有任何经验可供参考,只能边走边治。依法治国是一个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因腐-败而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不可忽视。
其三,传统的因素和人性的因素,是导致腐-败的内在根源。腐-败具有其历史传统性。上下几千年,腐-败事件不绝于史籍。即使在王朝 清明 ,君主严正肃贪的时代,也未根除腐-败这个毒瘤。“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正是历代贪官的写造。政治清明的年代尚且如此,那么在昏君当道的年代,腐-败渗透朝野,老百姓盼望明君,盼望青天只是一种空想。在一个“权之所在,利亦随之”,官位崇拜侵入民族心理的国度,以权谋私几乎成为社会生活的“金科玉律”,并且具有历史遗传性。“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可谓现代社会的至理 名言 。另一方面,从人性的角度分析:人性中既有仁爱、慈善的一面,也有贪婪、邪-恶的一面。人的自私在适当的环境中很容易显露出来,其结果必然导致因为个人利益而危及他人和社会利益。正如霍尔巴-赫所言:“如果罪过使人幸福的话,人就一定喜欢罪过。”“人对人是狼”(霍布斯语)正是利己主义者的内心独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已成为贪官污吏们的人生信条。当代中国,亡党亡国这类警告对于已经腐-败的特权阶层和贪官污吏来说,只能是对牛弹琴,他们正需要亡党亡国,这样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侵吞国家财产。正是这种传统的腐-败基因和人性的贪婪邪-恶,造就了当代社会一大批腐-败分子,并制造了一个又一个骇人听闻的腐-败事件。如厦门远华公司特大走私案,正是走私分子与腐-败官员联合演出的一幕人间丑剧。
(二)
对于腐-败的治理,中国历代王朝都采取了一系列制约措施。贪官污吏每日每时都在挖空心思为己谋利,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也每日每时在制定策略,预防和铲除腐-败分子。中国历史从吏治制度的角度分析,是一部精彩的反腐-败历史,前人所提供的吏治之策,现在看来不失为治贪之良方。
中国历史上头脑稍微清醒的皇帝都懂得腐-败对于王朝的重大威胁。侵吞敛财,可使国家财政收入锐减;克扣军饷,可以导致军备废弛;卖官鬻 爵必然败坏社会风气;勒索百姓,导致,王朝崩溃。唐太宗告诫儿子和百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朱元璋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用以酷刑“剥皮实草”以诫官吏,可谓用心良苦;康熙皇帝认为;“治国之要,莫过于惩贪,至治之道,首在惩戒贪蠹”;雍正皇帝对贪官从不手软,是个名副其实的“抄家皇帝”,他自己言:“贪官惟利是图,必定夺其利他方醒悟;贪官之财来得就不和情理,以不合情理的手段剥夺其财,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并不算冤枉!”乾隆皇帝执政六十年,仅封疆大使就诛杀了几十个,索命追财抄贪官的家,叫他们人财两空。这些严厉的吏治措施,确实起到了震撼作用,史载雍正年间,大官守法,小吏清廉成了风气,贪婪之徒,少有不洗心革面的。但是,封建社会是皇帝一人专制,“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根本不可能禁绝腐-败现象。乾隆在世时总觉得贪官越杀越多;雍正皇帝不得已按品级发给官员“养廉银”,试图高-薪-养-廉,结果也不如人意。但在封建社会,能如此不遗余力治理腐-败,确实值得后人称道。
建国以后,以为首的新中国***在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45年毛主席在回答黄炎培提出中国***如何跳出中国历代王朝的“周期率”时就说:“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的人民当家作主,民-主监督政府的举措,为建国后各级政府官员的廉政风气开辟了道路,其反腐倡廉思想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教育和预防。在全国刚解放时,就向全党发出告诫:要警惕被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打中,并不断进行思想教育,严格规定各级官员的行为准则。二是发现腐-败行为,立即严惩,决不姑息。五十年代张子善、刘青山因为贪污腐化,被处以极刑,这对全党是一个教育,对各类有腐-败观念和行为的官员也起到了震慑作用。三是群众监督,坚持的群众路线,坚定地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国家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实践证明:群众监督具有十分理想的效果。
从国外反腐-败的举措来看,发达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立监督机构,加强对各级官员的监督;实行严格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美、日、德等国家都有类似规定;舆-论监督,许多国家新闻舆-论揭露政府官员的贪污贿赂行为受法律保护;社会公众舆-论监督,许多国家规定了举报措施和保护奖励举报人的制度。这些经验和措施,也值得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参考和运用。
(三)
纵观人类社会历史,在反腐-败斗争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也留下了许多历史教训。腐-败与反腐-败是个历史问题,站在社会历史发展的高度,用联系的观点和系统的 方法 分析问题,对于指导今后的反腐-败斗争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首先,腐-败滋生皆因人的因素,因此,反腐-败重在道德教化。的唯物论告诉我们:人具有高度思维能力和意识能动性,人的行为完全是由人的意识支配的。从意识和精神方面造就人的问题是任何社会都不可忽视的。从人的本质来说,并不是天生的善,也不是天生的恶,一切皆由后天决定,皆由社会决定。腐-败根源于社会,根源于历史。霍尔巴-赫说:“造就恶人的并不是自然,而是我们的制度决定了恶人。”根治腐-败,以教化为本。朱元璋劝告官员做廉洁自爱的清官:“朕先教后诛,不是不教而诛,尔等若是不听话,硬是要贪,那就只有路一条了。”在严惩贪官的同时,也奖励那些廉洁奉公的清官。直到临前,他在遗嘱中写道:“我后,内外文武白官要竭忠尽智,扶佐新君,安抚百姓,切不可重蹈覆辙,干那些贪脏枉法害民害己的事了。”康熙皇帝自幼熟读儒家经史,对历代王朝的兴衰独有见解,他说:“一个国家要治理好,做官要奉公守法 、清廉不贪。大官做小官的表率,京官做外官的楷模。大官守法,小官自然清廉,这叫源清流洁;大官不廉,小官自然贪婪,这叫上梁不正下梁歪。这就是自古不变的道理。”在惩罚贪官的同时,他用心扶持清官,提升了于成龙,傅拉塔,要百官向他们学习:“你等做官要把廉洁不贪放在第一位,做一个清官多好,不但你在任时百姓敬仰,离任时依依不舍,后又给你建祠堂永久凭吊,多好呀!从来说百姓最愚但最欺骗不过,官员贪与不贪,人人有一双眼,有一张口,你不能勉强别人说你好。你等好自为之,做一个清官才好!”
现代社会反腐-败斗争,仍然要注重思想教育。同志说:“加强教育,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的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把德治与法治结合起来,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造就廉洁自律的官员队伍,使他们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不为个人利益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不以私利而危及全局。这种教化工作在廉政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
其次,健全法制以严密控制公职人员。权力容易滋生腐-败,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更大的腐-败。治理腐-败, 必须构筑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来规范权力的运作,使掌握权不能贪,这是反腐倡廉的一条有效途径。同志说:“一靠教育,二靠制度”,完善制度尤为重要。朱元璋登基后,发现各类贪污的情况十分惊人,于是立即下了一道诏书:“奉天承运,为惜民命,凡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决不宽贷!”后来,朱元璋花了两年时间,编成了《大诰》一书,该书既反映了他对贪官的态度,办案方法和手段,也是朱元璋发布的进一步整肃贪官的纲领。朱元璋下令宣传这本书,做到每户一册,还抄录其中章节,贴在路旁,供认阅读。他还布告全国,要求老百姓举报有贪污行为的官员,甚至可以将贪官捉赴京师控告,常熟县民陈寿六将贪官拿住赴京面奏,受到皇帝嘉奖。朱元璋参照《唐律》、《宋律》制定了一套适用的《大明律》,他说:“所谓法度,就是朝廷治理天下的原则。”清代的雍正皇帝除了抄家,还十分重视各项 规章制度 的完善和落实,他认为对付贪官光靠杀或光靠教育是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的,而是要从一些制度入手。
总结 历史经验,腐-败现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制约它的社会机制。就我们目前的反腐-败斗争而言,完善各项制度尤为重要,法制社会,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必须制定专门针对官员腐-败的“反腐法”,并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从制度上保障对腐-败现象的严格控制和及时打击。各级党委领导下的纪检部门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并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进行改革,完善对官员的考核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制定和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及官员离任时的审核制度,结合现实,可试行高薪制度和公积金制度,通过“高-薪-养-廉”达到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标。只要制度健全,反腐-败斗争才有法可依,这是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其三,严格执法加大打击腐-败斗争现象的力度。有法可依还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设而不犯,犯而必诛”这是自古以来的吏治之道。中国历代王朝对官吏都有一套严格甚至残酷的治理制度,朱元璋发现贪官必诛,甚至“剥皮实草”以儆后任,发誓“杀尽贪官”。可见执法之严厉。康熙皇帝亲政不久,就下令“大计”(全面考核)文武百官,发现问题,立即处罚。雍正皇帝说,惩治只是一种权宜的办法,关键在平时的监督。在制度上规定:文官三年一次“大计”,武官五年一次“军政”(即鉴定),发现问题必须处罚。在打击腐-败方面,乾隆更甚于雍正,雍正在位十三年,杀正三品以上大员只有几个人,而乾隆杀了布政使以上督抚封疆大吏三十多人,府州县下级官员不计其数,见到贪官犯罪名册,他朱笔一挥即行正法:“此等贪酋如不加惩创,国法安在?”从我国目前惩治腐-败分析,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打击不及时,有的贪官怎么也打不倒,甚至升官。二是处理刚性不足,弹性过大,使许多贪官蒙混过关。三是处理腐-败案件受到各种干扰,查处程序环节过多,各种因素互相制约,不易保密,许多案件无法正常处理,举报人员、办案人员甚至受到威胁和打击报复,因此,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违法必究,决不能让腐-败分子漏网。否则,法律制度将成为一纸空文,法律条文再多,对于惩治腐-败只能纸上谈兵,无所作为。
最后,任用官吏必须严格把关,这是治理腐-败的起点,也是预防腐-败的关键。科举取仕曾是封建王朝把握用人关的措施,在人才选拔方面既注重才,更注重德,做到德才兼备,至今仍然不失为选贤用能的明智之举。开明的皇帝对官吏选拔十分重视,每到开科取仕,皇帝必亲临,有的甚至亲自出题阅卷,客观上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从我国的官员任用状况来看,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选拔途径不规范,用人标准不明确“任人为亲”无法消除,国家对此没有系统的成为法规,这就导致在反腐-败源头上无法把关,使许多本质较差的人混入了官员队伍,其结果必然造就大批的贪官污吏。因此,必须在用人制度上进行改革,可以考虑以下几点:一是公开招聘公职人员。这种公开性,可以加强社会透明度,也为选贤用能开辟了更为广阔的途径。二是严格考试制度,选拔公职人员必须严格考试,达到标准方可任用。三是加强考核和审查,对各级公职人员必须规定具体的考核办法,不可流于形式。四是制定辞退办法,对不合格的公职人员一律辞退。建立职务回避制度,职务轮换制度,规范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使反腐倡廉在源头上得以制约并贯穿于吏治制度的始终。
反腐倡廉既是个历史问题,又是现实的重大问题,正如同志所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既有全球反腐-败的共同特性,又有中国特色。因此,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借鉴古今中外反腐倡廉的经验教训。中国历史上每当王朝面临困境的时候,往往进行“变法”,其目标之一是为了打击贪官污吏,但在变法过程中又产生新的腐-败,这一历史现象发人深思。反腐倡廉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工程,决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必须坚持不懈,百折不挠地同腐-败分子作斗争,以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使中国社会逐步进入清正廉明,法制健全,高度民-主、文明的现代化时代。
反腐倡廉文章1000字篇二:反腐倡廉思想汇报尊敬的党组织:
近日来看了许多关于反腐方面的文章,颇有感触,这里汇报如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一句流传很久的古谚。人们也常常将它奉为真理。但是,近墨者就一定黑吗? 教导我们,应当全面地、联系地、发展地看问题,而不能片面地、孤立地、静止地看问题。由此看来,“近墨者黑”是有一定道理的,环境对人的影响不可忽视。肮脏的环境常常是个大染缸,使人不知不觉腐化变质。例如,解放前有个叫穆时英的青年作家,以一本揭露旧社会黑暗的小说《南北极》轰动文坛,但他到了十里洋场后,受那种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竟也歌颂起纸醉金迷的生活来了。此可谓“近墨者黑”的绝好例子。 但是如果因此就断言“近墨者黑”,就不免太绝对化了。同样是从半殖民地半建设社会出来的鲁迅,就非但没有因为黑暗而消沉,反而以笔为枪,向那个他深深厌恶的黑暗社会世界开火。他对那种“浓黑的悲凉”是深深体味过的,可谓“近墨”了,但他不但不黑,还像“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那样高洁。像这样的人物是很多的,他们可谓“中国的脊梁”。因此,近墨者未必黑。
近墨者到底黑不黑,关键是看一个人的心灵如何。如果一个人意志薄弱,在好的环境里也未必能成材,一到坏环境中更是同流合污了。可如果一个人意志坚强,品格高尚,在肮脏的环境中不但不会受其污染,反而更能显示其高风亮节。前段时期曾有一股行贿受贿的歪风在社会上吹过,尽管并不强大,有的干部还是受了影响,心灵的天平向金钱倾斜了。但是真正的***员却保持了廉洁的作风,只为群众,不为个人,“常在河边走,也能不湿鞋”,作出了表率。这种近墨而不黑的精神令人敬仰。 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风气总的来说是很好的,但由于我们还处在初级阶段,有的地方还不尽完善,甚至也会在小范围内出现不好的环境,对此,我们不仅不能躲避,而且应当用行动去改造它。《陈毅市长》中的陈毅有一段话:“我听说上海是个染缸,谁跌进去谁就会被染黑,我倒想看看,是它把我陈毅染黑,还是我陈毅把上海染成一个红彤彤的新上海!”这才是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崇高精神!我们应当学习这种精神,不仅做“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更要把那些肮脏的角落打扫干净,让我们的整个社会更加完善,更加美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意义是什么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在前进道路上,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古今中外,由于政治发展道路选择错误而导致社会动荡、国家分裂、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既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又有严谨的制度安排;既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又有有效的实现形式和可靠的推动力量。这一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了确认和体现,其精神实质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事实充分证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让群众监督“厉害”起来有何意义?
日前,山东烟台市民那女士微博举报残疾证办理难,反被芝罘区宫家岛居委会工作人员怒怼:“你这寻常老百姓够厉害。”7月30日,烟台市芝罘区委员会宣传部官方微信号“芝罘湾畔”发布消息,芝罘区责成宫家岛居委会对办理该项业务的苏某某、张某某予以辞退,由区纪委对宫家岛居民区党委书记孙某某予以立案审查。另外,成立由区级领导牵头的专门工作班子,对那女士的诉求认真研究,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权为民所用”本应是为政者替老百姓办事的服务常态,无所谓谁比谁“厉害”,官与民的关系也应该是平等、和谐、融洽的,说不上谁高谁低。然而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权力被私用、滥用或不作为的背景下,原本平衡、顺畅、默契的关系势必会打破。面对替母办残疾证被无端刁难、推脱、折腾的悲情际遇,无奈的那女士终于愤然举报,却招来了办证人员“你这老百姓够厉害”的应怼。不过,几经博弈较量之后,任性霸道的弄权者最终败下阵来。办理该项业务的刁难者被辞退,疏于管理和不作为的居民区党委书记被立案审查,这种结果似乎确也应验了群众监督的“厉害”。
人民群众原本就是人类历史的创造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透过中国古代《荀子·哀公》篇讲述孔子与鲁哀公的一段对话:“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人们或可对普通百姓的“厉害”之处窥见一二。长期以来,各级党和政府一直奉行“民本”理念,一再告诫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当好老百姓的勤务员、服务者。可是,总是有一些官员和办事人员置若罔闻、自恃清高、自以为是,不把民众放眼里,对群众办事不上心,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把手中权力当摆谱资本、显贵底气、谋私手段、敛财工具,对老百姓诉求竭尽刁难、推诿之能事,直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尽管每个公民个体不过是“人民群众”中一分子,但其微薄力量同样不可忽视,个人诉求理当得到尊重和解决。居委会工作人员称“你这老百姓够厉害”,实际上是说群众监督的“厉害”,即由举报引来上级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调查以及相应的问责处理。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彰显出群众监督的必要和重要。而让群众监督发力的前提基础,则需有赖于政府拥有倾听民生、尊重民意、为民做主、解民烦忧的胸怀与魄力,有赖于政令畅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罚当其罪的法治社会环境。目前,就是让群众大胆监督的好时机,就是要让群众监督“厉害”起来。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应该是人们围观“你这老百姓够厉害”风波带来的有益启示。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战略有何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的意义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理解:
其一、依法治国是我党***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党的领导,是保证国家能够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各项制度和方针、政策能够符合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根本条件。实行依法治国,能够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是有人类社会以来最高类型的民主,这种优越的民主要真正成为现实,这要靠法制来保障,正如邓小平同志讲的,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在当今中国,十三亿人民不可能人人都去执掌政权,而只能通过民主选举的政权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为了保证这种权力的行使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根本的办法就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体现人民意志的利益、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并保证这种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来确保人民政权为人民服务,为公众利益服务,为最广大人民谋福利。在这种情况下,政权机构制定良好的法律并严格依法办事,就是按人民的利益的意志办事,就是从根本上体现了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否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就有可能认为自己是可以按照个人的认识、愿望、意见和主张任意处理各种问题的,自己的权力是无限的,是可以不按民主的程序办事的,就有可能滥用权力,使“公仆”脱变为“主人”。同时,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公民的各种权利,权力的民主配置、民主程序和民主方法等等,如果没有完备和良好的具有极大权威的法律予以全面确认和切实保障,是根本靠不住的。十年“”的教训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当时,人民代表大会有十年之久没有召开,宪法这一根本大法成为摆设,民主和法制不健全终于成为“”浩劫之所以能够发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正是鉴于这一教训,邓小平同志十分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在法制健全的条件下,公民的权利如果遭到侵犯,也可以得到有效的救济。
其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计划经济的经济主体隶属于政府,计划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形式,容易造成经济主体应有的物质利益被忽视,经济自身的价值规律、竞争规律等不被尊重,维系这种经济关系的主要方法是通过行政手段。因此,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难以做到依法治国。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交换为基础的经济形式,一切经济活动和行为者都要遵循价值规律,各种生产要素都要作为商品进入市场,通过竞争机制和价格杠杆的作用,实现各主体之间的平等、自由的交易和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经济产权的明晰化、运行机制的竞争化、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宏观调控的科学化是它的主要特征。这种具有自主、平等、诚信、竞争等属性的经济形态,除了依赖经济规律来运作,同时又主要依赖法律手段来维系,它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法治”而不是“人治”。
其三、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中外历史上,从字源上看,“法”字一出现就具有正义、公正等含义。中国古代,“法”字象征一种寸以判明是非曲直和正义与否的独角兽。西方古代,法则被喻为一手拿宝剑、一手拿天平的正义女神。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能够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制文明属于制度文明的范畴,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法制完备的社会。依法治国反映了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的经验表明,现代化应该是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完美统一。离开了法制建设的现代化,就是不完整的、片面的、没有可靠保证的现代化,经济的发展必将难以达到现代化所要求的相应的水平,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一部由低级状态向高级状态演变的法律制度和思想史,是整个人类文明由低级状态向高级状态发展的一个历史缩影。在现今条件下,家长制、一言堂、搞特权、权大于法、政府权力不受法律约束,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当然是不文明的表现。
其四、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法律集中了多数人的智慧,反映了事物的发展规律,法律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特点,不会因***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随意改变,也不会因政府的更迭而改变。因此,只有实行依法治国,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个道理已无数的历史事实所证明。在我党和国家的历史上,对于这个问题的曾有过一个过程。半个多世纪前,同志就指出:“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十年“”悲剧的发生,其根本原因就是民主与法制的不健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了国际国内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为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国家,它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伟大民族复兴的基本国策和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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