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宗明义章第一翻译

2.人后一周年应该什么时候烧纸

3.为什么供养了僧人还得感谢他

开宗明义章第一翻译

显亲扬名才是大孝-显祖扬名

《开宗明义章第一》选自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孝经》。 这一章是全书的纲领,开示孝道的宗旨。说明以孝为政,则上下无怨;以孝立身,则显亲扬名。

孔子在家中闲坐,曾参在一旁陪坐。孔子说:“先代的圣帝贤王,有一种至为高尚的品行,至为重要的道德,用它可以使得天下人心归顺,百姓和睦融洽,上上下下没有怨恨和不满。你知道这是什么吗?”曾子连忙起身离开席位回答说:“我生性愚钝,哪里能知道那究竟是什么呢?”

孔子说:“那就是孝!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所有品行的教化都是由孝行派生出来的。你还是回到原位去,我讲给你听。一个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从父母那里得来的,所以要特别地加以爱护,不敢损坏伤残,这是孝的开从园还城始,是基本的孝行。一个人要建功立业,遵循天道,扬名于后世,使父母荣耀显赫,这是孝的终了,是完满的、理想的孝行。

孝,开始时从侍奉父母做起,中间的阶段是效忠君王,最终则要建树功绩,成名立业,这才是孝的圆满的结果。《大雅》里说:‘怎么能不想念你的先祖呢?要努力去发扬光大你的先祖的美德啊!’”

孝经的思想:

《孝经》是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著作,为儒家十三经之一。其作者历来说法不一,有孔子说和曾子说等,学界一般认可为先秦儒者所作。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及百家。常见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疏。

《孝经》全书共分18章,以孝为中心,比较集中地阐发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还把道德规范与法律(刑律)联系起来,认为“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提出要借用国家法律的权威,维护其宗法等级关系和道德秩序。

人后一周年应该什么时候烧纸

烧纸钱之类的纯属迷信了,

佛教起初传入中国时,是依附老庄思想而立足的,这种格义佛教方法,对于一般普通人民似无问题,但对于儒家人士便没那么简单了。儒家讲孝,中国家庭重孝,「孝」在中国几乎成了一种宗教似的教理。孝经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疾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道三大思想可总括如下:(1)、父母在世,尽责奉养,和颜悦色,敬爱顺服,后则居丧守孝,慎终追远(2)、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慎重嫁娶,传宗接代,繁荣宗族,族谱相传(3)、敦亲睦族,敬长扶幼,做好人好事,显亲扬名

当佛教到了东晋,开始脱离格义阶段,进入独树一帜,自立门户,广收人民成为僧、尼后,佛教便从儒家受到猛力攻击与批评,特别是「孝」方面,因为佛教极端反孝:(1)、僧、尼剃发,损父母(2)、僧尼出家后不能再孝敬奉养父母(3)、僧尼不结婚,断绝子孙,无族谱(4)、僧尼与原有亲族断绝关系,不能敬长扶幼,显亲扬名。佛教为了生存,保护自己起见,曾先后纷纷著书,自圆其说,强调唯有劝父母信佛教,为去父母念经超度,才算是真正大孝;至于物质上的供养,并非真孝云云。

佛教由于与孝道思想相应,就容忍了这种无大过患的风俗,虽然依佛教教义而言,焚烧元宝纸钱,因彼此世界不同,实不能为祖先带来财富的。」其实说穿了,是这样的,当年佛教为求生存,才与孝道思想妥协,鼓励人拜人,烧纸钱,帮助了佛教立住脚跟。如此而已~

为什么供养了僧人还得感谢他

佛教起初传入中国时,是依附老庄思想而立足的,这种格义佛教方法,对于一般普通人民似无问题,但对于儒家人士便没那么简单了。儒家讲孝,中国家庭重孝,「孝」在中国几乎成了一种宗教似的教理。孝经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疾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道三大思想可总括如下:(1)、父母在世,尽责奉养,和颜悦色,敬爱顺服,后则居丧守孝,慎终追远(2)、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慎重嫁娶,传宗接代,繁荣宗族,族谱相传(3)、敦亲睦族,敬长扶幼,做好人好事,显亲扬名,但中国人一做僧尼后,却彻底地破坏了这三个原则了,

当佛教到了东晋,开始脱离格义阶段,进入独树一帜,自立门户,广收人民成为僧、尼后,佛教便从儒家受到猛力攻击与批评,特别是「孝」方面,因为佛教极端反孝:(1)、僧、尼剃发,损父母(2)、僧尼出家后不能再孝敬奉养父母(3)、僧尼不结婚,断绝子孙,无族谱(4)、僧尼与原有亲族断绝关系,不能敬长扶幼,显亲扬名。佛教为了生存,保护自己起见,曾先后纷纷著书,自圆其说,强调唯有劝父母信佛教,为去父母念经超度,才算是真正大孝;至于物质上的供养,并非真孝云云。大概在南北朝时期(?),中国佛教徒不惜与中国孝道思想妥协,陆续地伪造了「盂兰盆经」、「父母恩重难报经」、「孝子经」等经典,强调劝信佛教,才算是孝子,至于物质精神供养与否,都不重要,如重物质,且属不孝。根据「父母恩重难报经」对孝的定义来看,那么,那些不信佛教的儒家信徒都变成「不孝之至」了。佛教的这一招可真利害!不单封住了儒家的口,也为自己解开了「孝」的结,而且慢曼地像是成了「名正言顺」及地,佛教讲孝,讲得比儒家更孝!至此,佛教也开始高喊佛教岂不也讲孝?而且比儒家孝得更彻底!

「盂兰盆经」,梵名ULLABANA SUTRA,内容是讲释迦弟子目连看到亡母在饿鬼道中受苦,请教释有何方法可以拯救亡母?释迦告称,只要在七月十五日请佛僧来为亡母念经超度,以及用各种美食供养诸僧,亡母便得超度出苦云云。经上记载,目连依此而行,亡母遂得脱苦,经曰:「佛告目连,十方众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时,当为七世父母,及现在父母,厄难中者,具饭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锭烛,状敷卧具,尽世甘美,以着盆中,供养十方大德高僧…其有供养此等自恣僧者,现世父母,六亲眷属,得出三途之苦,应时解脱…」结语说:「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忆所生父母,为作盂兰,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佛教教义讲「业力」(Karma),讲「因果报应」,如果活人只有花钱请和尚、尼姑为去父母念经超度,而他们居然能立即脱去轮回之苦,那么中国佛教便是在打倒释迦牟尼了,再者,要「尽世甘美」供养佛僧,这不是孝顺父母,而是在「孝顺和尚」了,不必说,主要就是这本所谓「盂兰盆经」救了中国佛教的命,大概自唐代以后,中国民间更广行盂兰盆会,人民个个成了「孝子」,佛僧由此也获得财源(需付钱给僧尼),双方皆大欢喜!

但稍有思想的佛教徒一定会对「目连救母」一事疑窦丛生,佛教徒谢碧玉写信问菩提树月刊主编李炳南居士,问:「佛教说众生随其业障投胎,任何人都无法阻止(任何人,包括佛在内),如果业障重,口念阿弥陀佛,手执菜刀不自修,佛也无法救他,但目连之母为何能得救?他的母亲业障沉重,堕落地狱,目连救母心切,借诸佛功德愿力救其前往生天堂,怎么没有随业障投胎?这与自作自受或因果律不符,难道成了种豆得瓜?诸佛是慈悲的,若能如此,怎么不协力把天底下有可怜众生度到西方?目连之母是一个例,当然我们亦可以,不是吗?」再如佛教徒张弓也发问:「既然因果律是自作自受,为何超度可使亡人业责减轻或上生?果尔超度之『影响』力及他人,系何种原理而使然?」

儿女出家做了和尚、尼姑后,当然绝对再不能赚钱孝敬供养父母,年父母如无生活能力,只好活活饿。但佛教为了为自己辩护起见,居然强词夺理,说什么只要为父母写经、念经、超度及请僧人饮食(供养三宝)…便成「孝顺之子」。

如果题主真的希望明白生命的真谛,而不是把神灵当作满足自己欲望的一种工具的话,就认真的看下这里吧,